拱形屋頂的下面支撐點總體方案設計
拱形屋頂結構對下面支撐點結構的軸力可依據對鋼屋架與下部結構的整體分析求得,但研究表明,當下部結構的彎曲應變考慮到一定要求時,整體計算得到的軸力與按兩固定不變鉸支數字模型單獨計算鋼屋架得到的軸力距離并不算太大。因而,便于簡單設計過程,也為提高鋼屋架結構的承載力,《規程》規定下面支撐點結構的變形除應考慮到相對性結構設計標準的規定外,鋼屋架支座處的相對水平偏位不能超出100毫米。在這兒一規范下,《規程》規定并不充分考慮上下一部分的相互配合。方案設計下部結構時,可將屋蓋對下部結構的作用力作為外荷載充分考慮。
拱形屋頂的下面支撐點結構
拱形屋頂的下面支撐點結構絕大多數都是基礎結構形式,本規程根據鋼屋架結構的特點,僅明確指出了上述鋼屋架支座處很大相對水平偏位的非常規定。除考慮到這一點外,下部結構可按執行標準有關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規定進行方案設計。比如,由于弧型波浪紋門式鋼架結構相鄰預制件構件間采用鎖縫連接,結合處一般全是有非常大空隙,而且預制件構件本身為單葉雙曲面構形,這類都有利于結構釋放出溫度應力場,因此,《規程》規定鋼屋架結構并不設溫度縫,且不充分考慮溫度作用,但下面支撐點結構及連接角鋼應按執行標準有關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規定設置溫度縫,必不可少時充分考慮溫度應力場。一樣地,由于弧型波紋鋼結構凈重并不大,其承載能力一般不容易遭受自然災害作用控制,因此《規程》感覺鋼屋架結構并不進行建筑抗震等級計算,但其與下部結構的連接及下面支撐點結構均應按執行標準抗震規范的規定進行方案設計。